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填表说明 |
一、本申报书系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文字依据,所列各栏目务必认真填写,文字叙述应简洁,数据应准确、真实、可靠。申报书与附件装订成册,大小一致,统一采用A4规格。
二、申报部门:指企业所在省辖市科技局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或省直有关部门(限直属单位)。
三、技术领域:指企业主导产品所属领域:1.电子与信息;2.生物、医药;3.新材料;4.光机电一体化;5.新能源、高效节能;6.环境保护;7.农业高新技术。
四、所在市代码:省直厅局—00;郑州—01;开封—02;洛阳—03;平顶山—04;安阳—05;鹤壁—06;新乡—07;焦作—08;濮阳—09;许昌—10;漯河—11;三门峡—12;南阳—13;商丘—14;信阳—15;周口—16;驻马店—17;济源—0881;巩义市—0181;永城市—1481;项城市—1681;固始县—1525;邓州市—1381;中牟县—0122。
高新区代码:郑州高新区—19;洛阳高新区—33;其它省级高新区代码系将其所在市代码首位数字上加“5”即是。
五、科技人员: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。
六、经济概况中本年度实际:填写截止申报之日当年发生的实际数。
七、增加值: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中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。计算方法为:增加值=总产出—中间投入+增值税=固定资产折旧+劳动者报酬+生产税净额+营业盈余。
八、技术性收入:指技术转让、技术承包、技术咨询与服务、技术入股以及接受外单位委托的科研收入等。
九、认定时间:指该产品被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的时间。
十、技术水平:1.国际首创;2.国际领先;3.国际先进;4.国内首创;5.国内领先;6.国内先进;7.省内空白;8.一般水平。
十一、获奖情况:A.国家级奖;B.省部级奖;C.国家名优新产品奖。
十二、专利状况:1.发明专利;2.实用新型专利;3.外观设计专利。
十三、申报程序:本申报书由企业填写,经申报部门审查合格后一式一份统一报送省科技厅。
十四、申报单位须提供下列附件:1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2.经审核的企业上年度年终决算报表;3.由人事部门出具的科技人员数证明;4.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复印件;5.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(R&D)经费投入明细表;6.获奖证书;7.环保验收合格证;8.GMP、ISO9000等标准认证证书复印件;9.其它有关材料。 |
河南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书填表说明 |
一、本申报书为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产品的重要文字依据,所列各栏目务必认真填写,文字叙述应简洁,数据应准确、真实、可靠。申报书与附件装订成册,大小一致,统一采用A4规格。
二、产品编号由省科技厅填写;产品名称限20个汉字以内。
三、申报部门:指企业所在省辖市科技局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及省直有关部门(限直属单位)。
四、主要经济指标中今年实际:填写截止申报之日当年发生的实际数。
五、增加值:是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中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。计算方法为:增加值=总产值—中间投入+增值税=固定资产折旧+劳动者报酬+生产税净额+营业盈余。
六、申报程序:本申报书由企业填写,经申报部门审查合格后一式一份统一报送省科技厅。
七、申报单位须报送如下附件:1、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评价证明(鉴定证书、查新报告、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、用户意见等);2、环保证明;3、医药、食品、通讯、计量等类产品相关法定部门生产许可(合格)证明;4、获奖证书;5、销售合同;6、引进技术生产者须提供技术转让合同书;7、其他有关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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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报书填表说明 |
一、本申报书系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复审的重要文字依据,所列各栏目务必认真填写,文字叙述应简洁,数据应准确、真实、可靠。申报书与附件装订成册,大小一致,统一采用A4规格。
二、申报部门系指企业所在省辖市科技局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或省直有关部门(限直属单位)。
三、技术领域:指企业主导产品所属领域:1.电子信息;2.生物、医药;3.新材料;4.光机电一体化;5.新能源、高效节能;6.环境保护;7.农业高新技术。
四、所在市代码:省直厅局—00;郑州—01;开封—02;洛阳—03;平顶山—04;安阳—05;鹤壁—06;新乡—07;焦作—08;濮阳—09;许昌—10;漯河—11;三门峡—12;南阳—13;商丘—14;信阳—15;周口—16;驻马店—17;济源—0881;巩义市—0181;永城市—1481;项城市—1681;固始县—1525;邓州市—1381;中牟县—0122。
高新区代码:郑州高新区—19;洛阳高新区—33;其它省级高新区代码系将其所在市代码首位数字上加“5”即是。
五、科技人员: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。
六、经济概况中本年度实际:填写截止申报之日当年发生的实际数。
七、增加值: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中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。计算方法为:增加值=总产出—中间投入+增值税=固定资产折旧+劳动者报酬+生产税净额+营业盈余。
八、技术性收入:指技术转让、技术承包、技术咨询与服务、技术入股以及接受外单位委托的科研收入等。
九、认定时间:指该产品被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的时间。
十、技术水平:1.国际首创;2.国际领先;3.国际先进;4.国内首创;5.国内领先;6.国内先进;7.省内空白;8.一般水平。
十一、获奖情况:A.国家级奖;B.省部级奖;C.国家名优新产品奖。
十二、专利状况:1.发明专利;2.实用新型专利;3.外观设计专利。
十三、申报程序:本申报书由企业填写,经申报部门审查合格后一式一份统一报送省科技厅。
十四、申报单位须提供下列附件:1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2.经审核的企业上年度年终决算报表;3.由人事部门出具的科技人员数证明;4.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复印件;5.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(R&D) 经费投入明细表; 6.获奖证书;7.环保验收合格证明;8.GMP、ISO9000等标准认证证书复印件;9.其他有关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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